第17章_一盏春光[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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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那天晚上。

  雨夹雪的天气恶劣,到了约莫九点多,街上的热闹气氛已经散去大半。

  陈昭依旧缩在那个公共电话亭里,从站着到蹲着,从扒拉开半点门缝张望、到紧闭门扉不让丁点冷风进来,到最后,恍恍惚惚,抱着手臂,已然有了些许困意——

  让她霎时清醒的,是不知道多久过后,公共电话亭外的一步之遥,有个少年蹲下身来,在她倚靠的位置,轻轻叩门的声音。

  她睡眼惺忪,迷迷糊糊睁开眼。

  十七岁的钟绍齐,就那样一手撑着黑色的弯柄伞,一手提着纸袋,隔着公共电话亭的玻璃窗,静静看向她。

  长睫微垂,莫名显得视线温柔。

  浅灰色的双排扣呢子大衣,同色系的高领毛衣,牛仔裤,马丁靴,那天晚上有关他的细枝末节,都在她慌乱的一眼打量里被尽数记在心里。

  她当即仓皇站起。

  小腿发麻,在原地蹬了好一会儿,方才在低头深呼吸过后,扬起笑脸,一把拉开门——

  一阵冷风呼啦啦灌进来,冻得她一个哆嗦。

  她勉力按住自己的刘海。

  仰起头,一句“对不起麻烦你”的惯性客套话还没来得及说完,钟绍齐先从手上拎着的纸袋里掏出了一个盒子,递到她面前。

  “……圣诞礼物,”他说着,不着痕迹地挪过几步,挡在风口,“拆开看看。”

  包装精致的礼盒入手,绒布触感,扎着礼花和缎带。

  将外包装盒小心翼翼地掀开,里头是粉色的羊绒手套,和同款的针织围巾。

  “谢谢,我、我很喜欢,”她把盒子搂在怀里,“我也给你准备礼物了,但出来的太急,我把它落在家里……”

  她在心里默默补充:虽然只是并不值钱的手工,但也好歹准备了整整一个月——好吧,确实做的不好看,但是应该至少能够过眼……

  肩膀上倏而的一重,打断了她的神思慌乱。

  从纸袋里,他拿出一件崭新到连牌子还没剪掉的黑色开襟毛衣外套,和自己随即脱下的浅灰色呢子大衣一起,一并盖上了她肩膀。

  尚且带着他未褪的体温,以及隐隐约约的檀香香气。

  他依旧什么多余的话也没说,只是帮她拢了拢外套衣领,复又扬扬下巴,示意她把手套和围巾都戴起来,礼盒装回袋子里,让他来提。

  弯柄伞被重新撑开,他站在靠马路那一头,放慢步子,与她并肩前行。

  很久以后,陈昭曾无数次回想起这场面,

  十七岁时想到的,只有钟同学的安静沉默,自己的小心翼翼,二十七岁想到的,却是他那时微微泛红的耳根,流露些许慌张、似乎有些担忧自己不喜欢礼物时的难得飘忽眼神——

  以及刻意避开注视时,右脸微微泛红的巴掌印。

  那时年少,看到的只有眼前,以至于时常会忽略他所做的一切背后,不善于表达的冷清以外,曾为她做出过怎样的艰难选择。

  那一晚上。

  她问他:“你冷不冷?”

  然后隔着外套的袖角,轻轻拉住他的手指。

  钟绍齐不曾侧头看她,却回握住,用不轻不重的力气。

  他们就那样沿着那条路,在夹着雪沫的雨点里,在潮湿的空气中,慢慢往前走。

  路灯亮着,街道两侧的店面慢慢暗了灯光。

  嘈杂的音响声逐渐静默,路过的行人脚步匆匆,没有片刻停留。

  他的伞向她倾斜。

  在嘈杂声都静了的凄清夜里,那个如松竹挺拔,也比孤月清冷的少年,轻声哼起故意放慢节奏的圣诞歌,一字一顿,吐字清晰温柔。

  “WewishyouamerryChristmas,wewishyouamerryChristmas.”

  陈昭抬起眼看他。

  那个少年,在风雪之中,衣衫单薄,撑住伞的五指关节通红。

  她晃了晃他手臂,忽而闷声说了一句:“钟同学,你抱抱我吧。”

  话音落地,他步子一顿。

  她侧过头冲他笑。

  微微踮起脚尖,做出拥抱的姿势,却没掩饰住蓦地鼻酸的哭音。

  她插科打诨、假装无谓,“你看起来比我还冷,抱抱我,就不冷了。”

  那是个行人寥落、冷风呼啸的夜。

  在陈昭逐渐远去的青春回忆里,唯一温暖的,只有轻轻哼唱的圣诞歌,还有心爱的少年,他微微弓下腰拥抱她时,收紧的手臂,微微发烫的脸颊。

  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见他一遍又一遍,穷尽耐心,温柔地为她唱:“WewishyouamerryChristmas,andahappynewyear.”

  在那样的拥抱里,陈昭恍恍惚惚想着:好像一直以来,所有她会的,他都会,所有她不会的,他也都会,所以她从前总觉得,这个人从来不为任何人驻足,永远目不斜视,高不可攀。

  可在这一刻。

  她说不上来,却总觉得,在他并不一一细述的关心里,他们之间有很多东西,都在慢慢地改变。

  “是不是不冷了?钟同学,我没有骗你吧。”

  于是,又一遍圣诞歌唱完之后,她忽而在他怀里,牵着大衣的下摆,用回拥的姿势,试图把钟绍齐也裹在里头。

  像两个笨拙着依靠在一起取暖的小可怜。

  他五指深陷她发间。

  末了,揉了揉她的头发。

  有点鼻音的回应,他在她耳边,轻声说:“……嗯。”

  那时的陈昭还并不知道。

  自己这的一通电话,以及钟绍齐在这天圣诞夜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抉择”,是怎样撼动了钟家的大局。

  她甚至没有觉察,之所以自己耗去那么久时间等待,是因为钟绍齐并没有用司机接送,而是自己冒着雪、撑着伞,一个一个电话亭找来。

  直到几天后,一位洛夫人找上门,点名和她见面,某些钟绍齐在她面前好好隐瞒维护的真相,才残酷地揭露眼前。

  在临安女中的小会议室里,在校领导们殷勤地招待和“引见”下,她叩开房门。

  惴惴不安地入座过后,坐在对面的洛家夫人面容温婉,毫不避讳的眼神却从上到下,把她打量得浑身不自在。

  校领导们转身出门,为她们留下谈话的空间,而陈昭只能低垂着视线,手指放在膝上,不断摩挲着洗到有些发白的折痕。

  如果是别的女人,她尚且能不管不顾,可是,几乎在看到这位洛夫人的瞬间,她就明白过来——这张神色眉眼都相似的脸,除了钟绍齐的母亲,理应别无他人。

  洛夫人吹了吹茶面。

  良久,冲她勾唇一笑,淡淡道:“小陈同学,你长得很漂亮,阿齐的眼光很不错。”

  没有寻常权贵富人的趾高气扬,她说话时平易近人,语气真挚,提到“阿齐”这两个字,更是连音调都温柔几分,脸上都是作为母亲的骄傲和宽厚。

  陈昭将头埋低,说了句:“谢谢。”

  尽管紧张,但也没必要否认现成的事实。

  “……”

  洛夫人似乎被她梗了梗。

  好半天,方才复又抿了口茶,直入正题:“但我这次来,可不是为了就专程来夸你一句漂亮的——小陈同学,你知不知道,前两天圣诞节晚上,你把阿齐叫走,让他错过了一个多重要的日子?”

  陈昭听说过耀中子弟们的“西式传统”,当下想起对他们而言,圣诞节远非仅仅是一个娱乐节日。

  “是……你们过的新年?”她看了看对方的脸色,出声谨慎,“对不起,阿……洛夫人,我当时太冲动了,打扰你们过节了,对不起。”

  闻声,洛夫人淡淡一笑,摇头过后,放下茶杯。

  “只是过年?小陈同学,那看来阿齐确实不想给你那么大的压力,所以,很多事都没有跟你说清楚。也没关系,你就听我说说好了。”

  陈昭:“……?”

  她微微蹙眉,不安地揪住校服袖角。

  那天下午,她就用那样迷茫又不安的心情和状态,呆坐在沙发上,听洛夫人讲了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有关洛夫人,与“钟绍齐”的人生。

  十七年前,洛夫人与钟家子相恋,未成正果,倒是未婚先孕,十月怀胎过后,那边锣鼓喧天的结婚,而她在病房里难产数小时,生下了没名没分的钟家嫡长子,钟绍齐。

  她与钟家少爷爱恨纠葛数十年,始终没有把钟绍齐送回钟家,只是静待时机,终于,让她等到了那个教她伤心大半生的男人,和他跟另外的女人生下的、那个钟家唯一一个名正言顺的嫡长孙,都一齐死在车祸中。

  昔日趾高气昂、对他们母子不管不顾的钟家,在此大恸之下,一时之间,只剩了一个选择:让流落在外的“钟绍齐”回到钟家,改回钟家“邵”字辈,成为当之无愧、无法替代的长子嫡孙。

  而洛夫人的要求只有一个。

  她要钟绍齐堂堂正正地回到钟家,并非私生子,而是光明正大的继承人,绝不让任何人说半句闲话,

  讲到这,洛夫人垂下眼睫,纤细手指轻叩沙发,话音淡淡:“所以,钟老爷子给阿齐想了个好法子——”

  这个所谓的好法子,就是把钟绍齐迁入钟家长女钟灵户下,作为后者在国外生下的独子,也是当下钟家从血缘而言最最毋庸置喙的继承人,回到钟家。

  而几天前的圣诞夜,正是钟老爷子授勋英国男爵四十周年纪念日,也是原定向公众宣布钟绍齐身份的日子。

  可钟绍齐,因为一个在旁人看来完全无足轻重的理由,放了钟老爷子的鸽子。

  洛夫人如实相告,并没有半点欺瞒,半点逼迫,末了,复又笑笑问她:“如果你是阿齐,是想做一个表面风光、却永远徒劳无功的私生子,还是回去香港,做钟家一人之下的太子爷?”

  陈昭默然,不曾抬眼看人,攥紧的手心,却被指甲刺得生痛。

  “我花了十七年,把他培养成这样的好孩子,而走进钟家那样的门户的机会,一辈子也可能只有一次——但他逃走了。哪怕被我扇了一巴掌,在众目睽睽之下跟我作对、让老爷子难堪,他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洛夫人看了看自己的右手,若有所思的微抿唇角,眉心紧蹙。

  “其实,不管他以后能回到钟家也好,做我们洛家的孩子也好,想要一个女人,我没有任何立场拦他,这也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我明明知道,却还是默许了你来找他,也默许了他对你例外,但是……他竟然在那样的场合做出那么丢脸的事。”

  她叹息一声:“那是我第一次打阿齐,也是阿齐十七年来,第一次反抗我,所以我知道,是时候来见见你了。”

  陈昭默然,既不解释,更没答话。

  只有回忆如走马灯在脑海里频频闪回,却寻不出半点与洛夫人所说的话对应的蛛丝马迹。

  钟同学是私生子——他没有说过半点委屈和难堪,她不知道。

  钟同学他——被打了一巴掌?

  她更加一点也没觉察出来。

  因为他什么都没有说,甚至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来,有丝毫的心不在焉和难过。

  甚至,只是把这世界对他的刁难和种种的羞辱,回馈于她最深切的温柔。

  那么笨拙又真挚、难以用语言尽述的温柔啊。

  洛夫人看着她霎时呆滞的神色,柔和的笑容里,蓦地带了三分慨然。

  末了,却又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像一个宽厚的长辈,也像一个劝慰学生不要犯错的老师。

  “不用太觉得难过,这都是阿齐的选择,说到底,他也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遇到了喜欢的女孩,会大失方寸,也会不分轻重,做母亲的,我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陈昭抬眼,只与女人慈悲又怜悯的目光对视。

  沉默良久,陈昭问:“夫人,你和我说了这么多,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洛夫人笑笑。

  似乎是目的达到,她缓缓收回手,撑住下巴,倒优雅温柔地反问一句:“我并没要求你做任何事……好吧,听你的语气,难道你觉得我是电视上演的那种顽固家长,是要过来拆散你和阿齐的?Takeiteasy(放轻松),小陈同学,那种把戏早就过时了。”

  她摊了摊手,“我来,只是想要看看你,看看阿齐到底喜欢了一个怎样的女孩子。然后提醒你,阿齐为你做的已经够多了,你能做的,就是珍惜最后的时间。”

  陈昭怔愣过后,咬紧牙关。

  早慧如她,隐隐约约听出了对方的弦外之音,却不知道怎么反驳,才能让毫无筹码的自己显得有半点底气。

  她只能让自己拼命想起那个在寒夜里拥抱过她的少年,

  也想起,那个无数次为她哼唱着圣诞歌的少年。

  甚至那个,在陋巷的烟雾缭绕里看向她的、永远沉默无声中耐心包容着她的钟同学。

  可洛夫人的话响彻在耳边,有如雷声阵阵,半点不饶人心软弱。

  “你以后会理解的,人和人之间,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要走什么样的路,在某段时间能遇到,能一起走一段路,哪怕最后注定要分道扬镳,也会觉得幸运吧?”

  “……”

  陈昭记得。

  那天直至最后,洛夫人也没有半点的咄咄逼人。

  她始终微笑,始终从容,直到最后拎包起身时,也未曾对自己口出半点恶语,仿佛永永远远,只是温柔着脸,然后说出那些胸有成竹、计算好的劝慰——

  “你还不了解吗,小陈同学,阿齐哪怕再软弱,再难过的时候,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完全可以庆幸,十七岁的阿齐,在家族面前选择了你,但你也要想清楚,这个选择,绝对不会是永远有效的。”

  陈昭别过脸去。

  她不想再看着洛夫人连半点怒意和怨恨都没有的,甚至带着满满体谅情绪的脸,只是忽然明白,自己与所谓的豪门二字,还差得太远太远。

  在他们的世界,没有泼妇骂街,也没有任何绝望情绪的挣扎。

  一切都在最开始注定,而他们要做的,就是静静看着一个又一个人服从和认命。

  可她偏不。

  在最后的时刻,在洛夫人离开之前,她忽然在数次深呼吸过后,霍然起身,拦在了洛夫人的去路面前。

  十七岁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陈昭,看向洛夫人高高在上的悲悯眼神,一字一顿。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永远选择我,但是如果他还愿意选择我,我凭什么因为自己害怕,就为他做了分开的决定?”

  忍着那样的自卑和怯意。

  忍着心里那无处着落的恐慌,她唇齿打颤,在微微鞠躬过后,随即扭头离开。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自己说出这句话,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以至于让二十七岁的她每每回想,只能感叹一句,这是她——永远也不可能再做到的事。

  因为二十七岁的她,已经真真正正见识到过钟家温柔背后的刀刃,也曾经亲身体会过,这世间人与人的道路,是怎样的天壤之别。

  所以她只是笑笑。

  只是摊平宋致宁给的礼服,而把前一天收到的那些个礼服和珠宝,深深地、塞进衣柜的最角落。

  就像把自己许多年来的固执不舍挣扎,都悄悄掩埋进暗无天日的心底。

  “砰”的一声。

  衣柜门合上。

  她深呼吸一口气,冲着衣柜旁的镜子微笑。

  仿佛,她还能继续成为遗忘过去的、二十七岁的、无坚不摧的陈昭。

  三日后,上海华洲君庭别墅区,宋宅,

  这大抵是一年一度,宋家上下最是热闹的日子。

  小型的交响乐团在别墅花园列座演奏,红毯铺陈,客来客往,不时有侍者仪态翩翩从人群中穿过,引路添酒,不失风度。

  不乏有几个强装无事徘徊在别墅外围的媒体记者,手里掩着的摄像头隐隐发光,对准那些个携伴前来的贵宾,恨不得从他们的半点有意无意微表情里,深挖出耸人听闻的八卦——

  毕竟,虽然今天这场酒会,名义上只是宋家内部的家宴,但实际上,时日一长,早已发展成为上海商会盛事,得以受邀出席的名流大鳄,都是全上海数得上名号、有头有脸的人物。随便一个桃色绯闻,又或者是不和之谈,都能成为明天财经八卦头条上的重磅消息。

  所有的目光和镜头,都对准了这场酒会。

  而酒会中的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人们的居心叵测和各怀鬼胎,倒是丝毫不受影响。

  下午六点整,一辆玛莎拉蒂Ghibli在宋宅门前堪堪停稳。

  先推门下车的宋致宁,这天一身雪白西装,搭配同色系一尘不染的白色衬里,唯独左胸口袋里点缀一条黑色的手帕,为随即后脚下车的女伴——一袭黑色流苏抹胸裙的陈昭搭衬。

  他将车钥匙随手甩给泊车门童,绕到车辆另一侧,微微弓腰,让陈昭挽住自己的手臂。

  陈昭就势拉住人,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堪堪站稳,随即与人虚假地对视一笑,强装和谐地往里走。

  一个肩宽腿长,一个婀娜细腰,看起来倒是般配登对——虽然因为女方面孔陌生,也不免受了几遭怀疑眼神的洗礼。

  好在众人各有心思,酒意正酣,不消片刻,复又转开视线。

  很显然,对有资格列席酒会的人而言,宋家这位纨绔子弟的感情八卦,和就在眼前的商业利益比起来,实在无足轻重。

  陈昭松了口气。

  走过别墅前的花园自助茶会,她挽着宋致宁,踏进别墅内侧大门。

  视线还没来得及把这装修豪华的宴会厅看个完全,宋致宁倏而撞了撞她肩膀,低声道:“你可看清楚了啊,前面九点钟方向,那个棕色波浪卷头发,蓝色露肩礼服的,是卓家的二小姐卓瑶,咳,是我下一任未婚妻,还有,右手边,那有个……”

  话没说完。

  似乎长了对顺风耳的卓瑶小姐,蓦地回过头来,眼神在陈、宋二人身上晃过片刻,随手从侍者手中托盘上拿过一杯鸡尾酒,便径自走到他们面前来。

  她举杯,微笑,“Richard,几天不见,这又是你哪位新女伴?”

  宋致宁笑笑,一手举杯回敬,不忘向人示意陈昭挽住自己的手臂,“是我的新秘书,卓瑶姐,是不是长得很好看?带出来不丢份吧。”

  陈昭听出他的言下之意,当即学着宋致宁的样子,也顺手捞过一杯酒,举杯过后,低头抿了一口。

  有点呛。

  她在心里吐舌头,忍住没把情绪表现在脸上。

  卓瑶似笑非笑的目光从她脸上掠过,“当然,你的眼光,在我们圈子里一向有目共睹。”

  说完,复又耸了耸肩膀,说起正事:“对了,顺便问问你,和钟家的合作怎么样了?你们那个普陀区CBD的计划,我爸也很看好,说不定手上有两个项目都能跟你们合作扩大规模,趁着今天酒会,帮我找个时间,跟你姐——或者钟家那位,面对面谈一下?”

  宋致宁没立刻答话,只偏过头,冲她身后张望。

  不一会儿,忽而努努嘴,“还要我介绍什么,那可不就来了?”

  陈昭挽住宋致宁的手臂蓦地一僵。

  正前方不远处,从二楼通往一楼的旋转楼梯上,恒成地产的现任总经理、宋二小姐宋笙,正挽着自己的未婚夫、江氏集团主理人江瑜侃,施施然入场。

  在他们二人身后,同为“二小姐”的宋静和,身着LouisVuitton春夏系列高定礼服,粉白相间的颜色衬得她格外温柔小巧——也正和一身浅灰色西装的钟邵奇一前一后、在众人的注目礼下,缓缓踱步下楼。

  宋致宁不着痕迹地按住陈昭的手背。

  在旁人看来亲昵爱抚的动作,实际上包含着诸多无需言明的警告和试探。

  陈昭无声地翻了个白眼,趁人不备,一巴掌把他那不安分的狗爪拍开。

  “宋少,办公室恋情可要不得,”她压低声音,不改面上笑容,“动手动脚的,小心别人说你饥不择食。”

  宋致宁闻声,悻悻收回了手,轻咳两声。

  “放心,我没有吃窝边草的爱好。”

  话音刚落,那厢宋笙上台致辞,以最高礼遇欢迎钟家一众家眷高层的到来,这厢,也有几个陌生面孔手持酒杯,向宋致宁围拥而来。

  一口一个“宋少”叫得亲密谄媚,也不问陈昭的身份,就一口一个未来嫂子奉承开来。用手指头想,也知道是一群狐朋狗友。

  眼见着就要问到喜酒什么时候喝这种程度,陈昭四处瞥了一眼,看见宴会厅里侧的小用餐室,当即打断了对方话音,侧头问了宋致宁一句:“宋先生,不打扰您和朋友叙旧,我去那边用餐厅坐坐,您看没问题吧?”

  话里话外的疏离,很容易让人反应过来,自己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

  几个狗腿子脸色一僵,宋致宁——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神色不佳。

  他顿了半晌,方才自暴自弃似的摆了摆手,“去吧,我等会儿过来。”

  说完,把手一撤,揣进裤兜里,阴沉着脸,再不看她。

  孩子气。

  陈昭在心里腹诽:这个监督工说是听了姐姐的话,要防止自己抢了宋静和的风头,又怕自己和钟邵奇拉拉扯扯,结果来了一点情绪就要罢工,实在是不称职得很。

  但她也乐得他消极怠工。

  高跟鞋踩在地上,没了挽住旁人手臂的“任务”,连脚步也轻快几分。

  很快,她便从容穿过谈论着商务要事的各色人群。

  并不顾忌他们疑虑打量的目光,径自走到人影寥寥的小用餐室,端起一杯“深海之蓝”,又随手挑了几块做工精致的小蛋糕。

  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陈昭一口蛋糕一口酒,垫了垫空荡荡的肚子。虽说吃进嘴里,是一点也不搭衬的口味,但至少,按道理来说——

  她应该是千杯不倒才对。

  但偏偏小用餐室并不能屏蔽外界的声音,她依然能听到人们不时打趣钟家的太子爷与尚未婚嫁的那个宋二小姐行踪亲密,也能听到人们私下议论,宋家三少带来个出身不明的野丫头,连推杯换盏的基本酒桌礼仪都没能遵守,躲到角落里败坏兴致。

  偶尔抬头,从半掩的门缝里,总能窥探到一个两个好奇的眼神,让人如芒在背,浑身都不自在。

  她过去在香港六年,天天借酒浇愁,好不容易回了家,打算滴酒不沾,坚持了快两年,都在这天破了戒。

  侍者不断被叫到身边,鸡尾酒一杯又一杯地续。

  陈昭哪怕喝醉酒,只要不喝到吐,都从来面不改色,因此添酒的侍者心里也没底,只管听话一个劲地加,喝到最后,她感觉到不妙,已经为时晚矣。

  一阵恶心感从小腹往上翻涌。

  她蓦地俯身,险些把刚才吃下去的那点甜点全都吐个干净,好在反应及时,当即用手死死捂住嘴,这才争取了点缓冲时间,得以跌跌撞撞跑到隔壁洗手间。

  她深深弯下腰,不住扣住喉咙口,大脑充血,整个人狼狈地涕泗横流。

  不知道过了多久,摁下马桶冲水按钮,伴随着“哗啦啦”的冲水声,这才算是真吐了个精疲力竭。

  “……”

  她抹了抹汗,后背抵住卫生间门扉,拽过一截卫生纸。

  一边擦拭着嘴角痕迹,另一只手按住门把,刚要推门而出,隔壁的门似乎先一步被推开,伴随着几道脚步声,有窃窃私语响起,伴着又一阵“哗啦啦”的放水声,一并传到耳边——

  “我说,钟家这几年是不是不行了?宋家那两个,说是说都叫二小姐,但一个亲一个养,瞧着今天那个架势,是不是要把养的那个和钟家的太子爷……嗯?”

  闻言,有人轻嗤一声:“宋静和现在在宋家一没钱二没权,要我是钟家人,肯定不会答应,但据说是钟老爷子亲自点过头了的,他们做小辈的也没法拒绝吧。”

  “要我说,宋静和那是捡了个大便宜,不说别的,钟邵奇现在这个长子嫡孙的名头就是个金招牌,她一个抱过来养、名不正言不顺的二小姐,居然能攀上这个高枝,……真是气死我了,看着她那嘴脸就心烦!”

  陈昭按在门把上的手微微发抖,一直等到外头没了动静,才摇摇晃晃着步子出去,俯身在洗手池边,泼水洗脸。

  她的脸生得太美艳浓烈,因此妆面画的很淡,这么一泼,几乎是素着张脸。

  好在,除了嘴唇血色褪尽,脸颊却因醉酒红艳得过分,倒是丝毫不影响这张脸的杀伤力。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冲镜子里的自己傻笑,说了句:“不丢份吧?”

  好半天,又自问自答,“不丢份,这么好看怎么会丢份。”

  呆呆笨笨地,就这么趔趔趄趄回到座位。

  她呆坐半晌。

  不住揉着眼睛,只觉得眼前依旧天旋地转,撑着头,侧过脸去,隐隐约约能看见,宋致宁还在人群里游走,不时和几个打扮明艳的少女碰杯微笑。

  当真是“万花丛中走,片叶不沾身”的纨绔公子哥。

  嗤笑一声,她觉得靠宋致宁来搀自己一把的想法显然是不太可靠,撑着右脸好半天,变成伏在桌面上,没人认识她,她身上更没有什么可以谋得的资源利益,自然也没人会来关心两句,连侍者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概觉得她喝了那么多贵的吓死人的酒,醉成这样实属活该……

  可是睡在这多不舒服啊。

  高脚凳硌屁股,睡桌子上还会把脸压红。

  陈昭嘟嘟囔囔,漫无边际地想到这,又撑起半边身子,醉眼朦胧的视线逡巡片刻,忽而注意到,餐厅到宴会厅中间,有一截空出来的小楼梯间,从楼梯间往上——是客房吧?

  有床的客房。

  陈昭有点酒意上头,当即伸直腿从高脚凳上下来,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像走猫步似的往那头走。

  旁人以为她是要回宴会厅,看了两眼,便都不约而同转开视线,哪里知道她临阵一拐,到了个黑黝黝的楼梯间。

  楼梯上堆了些可供替换的餐桌用具,她扒拉着楼梯扶手,小心翼翼、尽可能避开,一步一步往上挪。

  高跟鞋不舒服,就把高跟鞋扔了,继续往上走——

  直到有人在她身后,关上楼梯间的门,继而躬身,把她弃置在地、歪斜的高跟鞋扶正。

  她听到脚步声,蓦地回过头。

  男人站在离她两三步远的地方,昏暗的灯光下,只能隐约看见他扶了扶眼镜的动作——伴着一声叹气,对她毫无办法。

  她往下蹦了两步,离人更近,纤细的手指在空中点来点去,却怎么也点不到男人脸上。

  末了,只痴痴一笑,说:“啊呀,是钟同学,你……”她看了看鞋,又看了看人,委屈兮兮地皱巴了脸,“你捡我的鞋干嘛?你要穿吗?”

  钟邵奇:“……”

  她没等到回答,又有点不依不挠,“你为什么凶巴巴地看着我?又觉得我坏是吧?我都十八岁了,可以穿高跟鞋了,不信你试试,一点都不累的,女孩子爱美有错吗?我又没有你那么高。”

  “……”

  钟邵奇揉了揉眉心,开始觉得头疼起来。

  她又开始发作,咕咕哝哝说一句:“你别理我好了,我知道你最爱生气,你就是不说,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睡觉。”

  话说完,扭头就要往上走,走了两下,没走动,低下头,方才发现他不知何时、扣在她纤细腰肢的手。

  “往上是别人家,陈昭,你别胡闹,”他另一只手伸出,按住她胡乱挣扎的肩膀,“别扑腾了,我带你回家去睡。”

  睡在宋家,那还了得。

  “……家?”陈昭歪了歪头,“钟同学,你跟我,什么时候有家了?”

  她指指自己的脸,分明笑着,眼泪却扑簌扑簌往下掉,“你带着我出去,可丢份了,你知不知道?我好讨厌高尔夫球,保龄球,排球,也不喜欢马术,一点也不会德语和法语,我还一点也不喜欢酒会,这里的人很吵,他们都只会问我,到底是怎么搭上了钟家的,看我的眼神,就像我是路边上站着揽客的……他们都看不起我,不管我怎么解释,他们都只觉得我对你不怀好意。”

  她的记忆似乎有了小小的偏差。

  仿佛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27岁的钟邵奇,而是十七岁的,牵着自己的手,第一次带着她回去钟家的“钟绍齐”。

  她是那么想要向他解释自己的心情啊。

  哪怕暌违十年,依然迫切而无助的心情。

  “可我一点也不觊觎钟家,我不想要另一个钟家,钟同学,我只想要一个小小的房子,不需要高尔夫球场也不需要花园和游泳池,但是我可以跟你每天每天说很多话,我会每天每天期待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你,我们不会吵架,也不会像我爸我妈那样背后数落对方,我会给你买很多很多书,我们会有一个书房……我会对你很好很好,就像你对我很好很好那样。”

  她说的颠三倒四,哭得狼狈不堪。

  十七岁那年没说出口的话,到了二十七岁,在心里排演过几千几万次,依旧结结巴巴。

  钟邵奇看着她,她像个孩子一样抽抽搭搭。

  他只能伸手,一点一点,帮她揩去两颊眼泪。

  “不丢份,”他说,“像昭昭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丢份?”

  她愣了愣,反问一句:“……昭、昭?”

  很久没有人这样叫过她了。

  暗色浓烈,看不清他的神色。

  下一秒,却只蓦地一个趔趄,被人抱进怀里。

  在某一个晃神的瞬间,她甚至分不清是十七岁的少年,还是二十七岁的青年,在自己耳边轻声喃喃:“你不用成为像我一样的人,你可以做所有,你认为对的选择。”

  离开我也好。

  留下来也好。

  想成为普通人也好……

  或者,愿意做钟太太,最好。

  “而我对你,昭昭,”他的声音平静温柔,“我对你,永远有无尽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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